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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物流园厂房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次数:     来源:

项目编号:321023109Q23030002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曹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镇工业园区物流园厂房第二层东半边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厂房公开出让,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二、项目介绍:镇工业园区物流园厂房出租项目,位于物流园二层厂房第二层东半边,面积1460平方米,四至: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挂网厂房,北至空地。该项目承包期限为5 年(2023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具体详情以实地勘察为准。承包用途:第二产业。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付第一年承包金,第二年的承包金需在2024年1月5日前交清,以后每年交付承包金以此类推。该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确定中标人,租金为80元/平方米,年租金为116800元,按1000元或者1000元的整数倍数竞价。报名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其他说明:1、具备承租本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的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报名。2、工业开票当年在2300万元以上(每两年递增10%)每年税后返还归承租单位所有。3、成交后,承租单位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抵押等承租的房屋。4、租赁期间内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如上级政策、规划调整,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租赁期按实际计算,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2023年3月27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在曹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报名(镇农经中心)。报名材料费200元,保证金20000元。(凡参加交易者到报名处领取合同草本一份)。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8日上午9:20在曹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指定场所交易,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需自行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APP操作。

报名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单位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请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和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

注册会员网址http://by.jsnc.gov.cn/,选择点击在线交易。手机下载app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登录、报名。(由于疫情影响报名者报名时须佩戴口罩,报名前请事先与镇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分时段报名,不得聚集和滞留)。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履约失信人员,一并向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其今后在全县范围内竞标资格:(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经举报或查实有串标、诈标、飞标等违反规范招标等行为的。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报名费、保证金通过转账或到镇交易中心POS机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江苏银行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与报名费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与报名费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因产权交易平台特殊原因竞价系统絮乱未能正常交易,产权交易中心视情况可作出终止或中止该项目交易决定,重新组织交易。

3、报名人按公告规定时间登陆网上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如因个人原因错过交易时间,后果自负

4、项目成交确认方所交保证金冲抵部分合同款,未确认方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5、项目成交确认方必须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5:00前将合同余款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项目重新组织交易。

6、鉴证费由成交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总额的0.5%。

7、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曹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10、缴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3210230021010000069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账号:1016760104000585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钟楼支行;账号:932009010022298890。  

报名联系人:交易所           电话:0514-88980881

现场勘查联系人:郝名进        电话:13505270273

 

 

曹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