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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湖镇林上村111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来源:

项目编号:321023104A24040014

根据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林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林上村二号圩田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中心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林上村二号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林上村,面积1110(面积不再丈量)。四至:东至二号圩东圩,南至二号圩南圩,西至二号圩西圩,北至滞涝圩。承包期限为5,20241125日—20291125日。承包用途:种植稻麦。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农田最高限价为1300//年。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竞标底价1240//年,竞价增幅每次为20元或20元的倍数。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交第一年和最后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须在当年的1125日前一次性交清。如逾期或不交按违约处理。

其他事项:1、承包期间只允许种植稻麦,不得改变其它用途。村拿出每年每亩40元给受让方用于承包区域内开渠,土地平整,增设灌溉设施等费用。2、村提供现有的排灌设施,承包期内所有的维修、排涝、灌溉电费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3、为确保承包期内,承包金如期收缴到位,甲方将1110亩的耕地地力保护费归村代收,待承包金全额到账后,村将地力保护费金额全部返给受让方。4、承包期间承包人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5、严禁在承包田内及四周焚烧秸秆。6、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7、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行负责,排灌水自行负责。8、承包人承包期间,如果国家征用或开发项目,需无条件服从,其损失由征地单位按照规定赔偿。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 徐德春13605256513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请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注册会员网址http://by.jsnc.gov.cn/,选择点击在线交易线交易模块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2、报名时间:2024年430上午9:00202459日上午11:00在射阳湖镇农业农村局报名(经济发展局二楼,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前请电话预约,联系人:王企舟18951438996。

3、报名人通过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或交易中心现场POS机刷卡等方式分别缴纳报名材料费200元和投标保证金1376400元(退还时不计利息)。

4、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中心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中心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在指定时间内缴纳第一笔合同款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竞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510日上午09:00进行网上交易。本次交易不设现场,自行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APP操作。

五、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中标人。各报名人需正向递增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1)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中心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3)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4)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5)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中心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6)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最高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如最终有两家及以上出价相同,则系统自动转入抽签环节,系统将从中心有最高报价者中随机抽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人,默认第一成交人成交。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本项目《交易公告》要求,请意向受让方尽早缴纳保证金和报名费,以免影响后续操作。

2、由于报名人错过竞价时间和操作工具造成的延误本中心不承担责任。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受让方必须于2024513日下午5:00 前将合同余款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5、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总额的0.5%

6、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射阳湖镇林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7、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8、合同余款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3210230021010000069578

9、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中心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交易中心徐慧   0514-88980881

            交易站王企舟   18951438996

        林上村徐德春   13605256513

             


宝应县射阳湖镇林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