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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镇龚陈村周庄组90株树木采伐销售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9     浏览次数:     来源:

项目编号:321023111O25120001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山阳镇龚陈村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山阳镇龚陈村周庄组90株树木采伐销售权转让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二、项目介绍:山阳镇龚陈村周庄组约90株树木采伐销售权转让项目,位于周庄组,数量约90株。项目四至:东至周庄生产河,南至县道335路护沟,西至新桥小区房屋,北至周庄组农田。用途:树木砍伐出售。流转采伐时限为5个日历天。缴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树款。砍伐证已获批,其他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凡报名者报名前自行看样,对标的物现场和实际情况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如报名者不实地看样,则代表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进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得以标的物有瑕疵为由提出异议。对标的有疑问、有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1-3天与发包方联系咨询,报名结束后一概不予受理。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查勘联系人:龚超,13921915577。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确认方,低于标底价不予出让,交易底价42000元,投标时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数。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须知:报名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誉要求:征信无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0日上午9:00—2025年12月17日上午11:00前在山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山阳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10农经办公室)报名(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报名材料费 200元(不退),保证金42000元(不计息)。

报名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单位必须在手机端下载《农技耘》APP,请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和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农经站进行注册、认证、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8日上午10:00在山阳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原山阳镇中心初中内)交易,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竞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中标人。各报名人需正向递增报价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1、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3、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4、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镇农村交易服务站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5、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报名材料费、保证金通过转账或到山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刷POS机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江苏银行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交易开始后自行参加网上竞价。报名人应在竞价前熟悉竞价程序、操作规则等,注意加价幅度、出价延时,谨慎“倍数”出价。投标人不熟悉操作流程可至山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现场接受指导,也可提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由于报名人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和操作工具造成的延误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3、交易开始后,投标人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4、交易确认受让方所交保证金冲抵部分合同款,未确认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5、成交人必须按照村指定时间将合同余款交到指定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6、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收取比例为合同款的0.5%。

7、免责条款: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宝应县山阳镇龚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10、合同尾款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3210230021010000069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账号:1016760104000585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钟楼支行;账号:932009010022298890。

报名联系人:龚超13921915577   镇农交站0514-88351320

 

 

                              宝应县山阳镇龚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12月10日